政府信息公开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机构:霸州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11-24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健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市卫健系统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霸州市委、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卫局制定的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卫生健康事务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性文件;

   2.卫健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卫资源配置标准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涉及卫健重点工作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涉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及监督情况;

   4.公布医疗卫生单位列入区重点工程的项目名单,定期公布工程进度情况;

   5.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结果;

   7.民心工程等向社会承诺的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9.医疗卫生信息和区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

   10.市卫健局领导分工、行政职能、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情况;

   11.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纪的投诉举报途径、处理办法;

   12.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对卫系统公开的内容

   1.市卫健局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工作目标;

   2.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事项;

   3.卫系统评先评优事项;

   4.涉及卫系统内部管理的政策文件;

   5.其他应对卫系统公开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局政务公开的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力求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1、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采取上传网站以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

2、需要向相关部门和个人公开的,采取座谈会、发文通知、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需要对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或在局域网发布等形式进行。

五、政务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时间

公开的时间,以不影响办事、决策和取得最佳客观效果为原则,可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与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属于永久性的公开内容,应长期公开;经常性的工作,应按月或季公开;临时性、一次性的工作,应随时公开。

(二)工作程序

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凡经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要坚决执行。具体程序为:

1)局机关的日常事项,由具体科室提出公开方案,送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2)局属单位的日常事项,由其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3)涉及全局性重要事项,由具体单位提出初步方案,送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属于重大事项的,还应报分管的市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决策,应实行“预公开”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举办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再予“正式公开”。

5)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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